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嬰兒死亡生父被起訴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嬰兒死亡生父被起訴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父親起訴兒子后會有什么影響?
首先是在親戚朋友中造成不好的影響,讓親戚朋友會有分歧,兩邊各有各的道理,其次在社會上也會造成影響,清官難斷家務事,一般這種父親起訴兒子的都是已經用人情道德等等無法約束調解了才會求助于法律,這樣也會再社會上造成廣泛影響
父親去世,尚欠借款50萬元,出借人可以起訴兒子嗎?
首先肯定地說,死者的債權人可以將死者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列為被告向有管轄的法院提起債務償還之訴。
然后依法庭審理查明的事實酌情判決:
如果死者沒有合法遺產由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或者是原告申請撤訴,或者是原告訴訟請求得不到法院支持。
如果死者具有合法遺產由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繼承了遺產的繼承人(被告)就應當在繼承遺產的價值范圍內承擔代為償還被繼承人生前對外所欠債務的法律責任。如果繼承人(被告)放棄遺產繼承權,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被告)不承擔代為償還死者生前對外所欠債務的法律責任。
在古代有“父債子償”之說,而當代并無此規(guī)定。
一、《繼承法》規(guī)定:兒子僅在財產繼承范圍之內承擔還款責任。
根據《繼承法》第33條的規(guī)定,兒子應當將父親遺留的財產用于清償債務,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才歸兒子及其他繼承人所有。
如果父親去世時,沒有留下任何財產,或者留下的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不足部分,兒子不用償還。
二、出借人是否可以起訴借款人的兒子?
出借人當然可以起訴借款人的兒子。
1、作為借款人的父親去世時,遺留有財產,出借人在起訴時,可以將借款人的兒子列為被告,當然,如果還有其他繼承人的,也可一并列為被告,訴請繼承人在繼承的財產范圍內償還借款本息。
2、如果出借人并不清楚借款人是否遺留有財產,也可以將借款人的兒子及其他繼承人訴至法院,并請求法院查清遺產情況。
三、出借人就抵押物、質物仍有優(yōu)先受償權。
作為借款人的父親去世時,其生前的財產如果已經抵押給出借人,兒子應當先清償債務,方能解除抵押、質押,處置抵押物。
《繼承法》第33條規(guī)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當然,自2021年1月1日起,就要依據《民法典》第1161條的規(guī)定了。
綜上,父親去世,尚欠借款50萬元,出借人是可以起訴兒子的,但是兒子應償還的借款本息僅限于其所繼承的財產范圍,超出部分,可以不還。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兒子自愿償還借款本息。
孩子判給父親現在十五歲了,父親死了,母親不管,可以起訴母親嗎?
憑我的良心和感覺,是可以起訴母親的。但是孩子,你不可以與母親生活在一起,估計你母親已另有家庭。孩子,你尚未成年,可以起訴母親要些適當的生活費,但是也不可以獅子大開口。孩子,你應該懂得,你母親在那邊的家庭也肯定是不容易的,你盡可能地要體諒你母親。孩子,一但到你成年后,你必須要記住的,你母親十月懷胎一朝分娩,苦苦生養(yǎng)了你,萬不可和你母親認真計較。
送孤兒院吧,向社會求助也可以,關鍵是15歲還太小,需要等18歲成年后才能參加工作。個人認為,社會還是好人多,有人有條件愿意領養(yǎng)還是希望將來孩子可以有一個溫暖的家。
傻孩子,怎能起訴媽媽呀?十五歲也不小了,生活能自理了,實在有困難找你媽媽,她不會坐視不理的,畢竟你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啊!能理解你的難處,要學會好好做人做事。不要和母親鬧僵局,她或許也有自己的苦衷!
我小侄女,剛出生她媽媽就離開和別的男人一起了,不說他們夫妻感情破裂也好,什么也好,我只是覺得她作為一個母親,怎能狠心到如此地步,女兒從出生就丟給奶奶,她爸爸要上班,從一個小嬰兒到現在五歲了,她媽媽沒看過她一次,她媽媽就嫁在我們村里,小侄女和我們不是一個地方的,小侄女有時候來我家,她媽媽都避開她,看見小侄女在她家門口玩都不會喊的,現在小侄女爸爸去世了,奶奶也得了癌癥,不知道她會怎么走下去,她媽媽也不管,真的很可憐(?_?)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嬰兒死亡生父被起訴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嬰兒死亡生父被起訴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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