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母親去世10年沒報警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母親去世10年沒報警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住院了家里面不管不顧可以報警嗎?
子女對父母都要盡贍養(yǎng)的義務,如果拒絕承擔贍養(yǎng)責任的,可以由老人或代理人提起民事訴訟。
現(xiàn)在老人已經過世,相應的費用應該由子女共同承擔,拒絕承擔義務的,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承擔,不承擔義務的也不享受財產的繼承。具體情況可以咨詢律師。如果要打人,可以及時撥打110報案。
可以的!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yǎng)義務是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另外,善意提醒:無論遇到任何與外界有關且自己難以處理的事情,都可以選擇報警嘗試協(xié)調。
子女有贍養(yǎng)父母的的義務,老人病危,不管不顧,可以報警,簡直就是見死不救,犯了遺棄罪。必須馬上報警。
我丈母娘不讓我見我可以報警然后強行把女兒帶走嗎?
不可以。你只是孩子的監(jiān)護人之一。即使你是法院判決的唯一監(jiān)護人,孩子的直系親屬仍然有探視權。如果你仍然是孩子的監(jiān)護人,可以報警,由警方說服。還不行,可以向法院起訴。
石家莊12歲女孩扶摔倒婦女被冤枉,母親報警還女兒清白,如果警方不介入會怎樣?
石家莊12歲女孩抉摔倒婦女被冤枉,再一次活生生的詮釋了:好人難當!這究竟是道德的淪喪,還是私欲的泛濫?
6月1日,天氣陰雨綿綿,石家莊的12歲女孩李鶴在騎行時恰巧路遇因路滑不甚摔下電動車的阿姨,她不假思索地停車上前去攙扶后便離開了。
誰知那位阿姨竟與李鶴是同一小區(qū)的住戶,當李鶴與朋友在小區(qū)里玩耍時,摔倒婦女被家人攙扶著找到李鶴,并一口咬定就是李鶴撞倒了婦女,使其受傷,因此前來索賠醫(yī)藥費。
李鶴為此挨了一頓父母的毒打和數(shù)不清的指責謾罵!
但是李鶴確堅持說自己沒有掛倒此人,但李鶴父母卻認為孩子撒謊,可事后連續(xù)幾次父母問此事,李鶴都委曲的告訴父母“我真沒有掛到此人”!
于是李鶴父母很是納悶疑惑,便向公安機關報警,請求查清此事。最后還是在公安機關調取相關監(jiān)控視頻,才還了這名12歲小女孩李鶴的清白。隨后母親在送女兒上學路上,看到此人向學校送錦旗時,抱著女兒相互痛苦。
僅管此事最終真相大白,但此事給李鶴帶來的心理傷害,將永遠難以消除!對于12歲的李鶴來說,正是人生價值觀與思想現(xiàn)形成際,學校教育要助人為樂,可現(xiàn)實卻給了她無情一擊,這將讓其陷入一種困惑的思想處境,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該怎么辦?
如果沒有公安機關的介入調查,沒有視頻監(jiān)控的存在,也許李鶴將永遠無法洗清自已,李鶴將永遠生活在委曲之中。
這不能不讓我懷疑此婦女的真實想法:故意冤枉李鶴,而并非無意的行為。為什么這么說?主要有兩點值得懷疑。
1、此婦女作為成年人,不可能會出現(xiàn)“小孩子”式的判斷。
作為一個成年人來說,長期騎車應該是比較熟練的。對各種突發(fā)情況和感知的判斷也是非常準確到位的,根本不可能出現(xiàn)這種“好像”之類的判別。
如果她是一個初學騎車之人,對騎車的平衡感還不是那么強烈,出現(xiàn)這種誤判的情況還可以理解。
而在這一點上,很遺憾的是這名婦女,憑著一句好像是被掛了一下,而就此來判定這名做好事的女孩,就是撞倒自己的人。
這不能不說是這名婦女有心的行為,想為自己的失誤找到一位“背鍋俠”。
2、此婦女的道歉微信,依然堅持自己的被掛的說法。
在公安機關介入調查之后,查清了此事真相,此婦女不得不為自己的錯誤行為向對方道歉。但是在此人的道歉信中,依然堅持自己被掛倒的說法。在公安機關調取相關視頻監(jiān)控之后,已經真相大白了,可此人依然還在堅持自己被掛倒。
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非??尚Φ恼f法。事實已經清楚是自己摔倒的,卻還在說是被掛倒。難不成還要想去冤枉另一名幫助的路人嗎?
看來我們現(xiàn)代社會里已經出現(xiàn)了一些“病態(tài)”的思想。事實上近些年來,像這樣類似的事情已經出現(xiàn)了不少,如果長期這樣下去,那這將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悲哀。
你對此問題又有什么新的看法呢?
6月1日18時左右,石家莊市井陘縣某學校12歲女孩李同學騎著家里的電動車出外玩耍,忽然狂風大作下起了雨,李同學急忙騎車往家趕。此時,和她并向行駛的一名婦女張某突然不穩(wěn),向正在騎行的李同學這邊倒去。看到有人摔倒,李同學趕緊停車和路過的一名路人將這名婦女扶起。
看到這名婦女沒有什么問題,李同學就趕緊騎車返回了家中。過了一會兒,之前摔倒的婦女和其家屬找到了李同學,認為之前是李同學騎車掛倒了張某導致張某摔倒受傷,要求李同學支付醫(yī)藥費。盡管女兒不斷說“媽媽不是我撞的”,可李同學媽媽卻認為女兒在撒謊,她生氣地批評女兒后來到醫(yī)院,為張某支付了1000元醫(yī)藥費。
回到家后,媽媽詢問女兒經過,李同學哭著說“媽媽真的不是我撞的”。第二天,媽媽帶著牛奶等看望了張某,又在繳費處為張某交了2000元醫(yī)藥費。之后媽媽多次詢問李同學事情的經過,可李鶴始終堅持說“是張某自己摔倒,自己只是將其扶了起來”。
女兒一直堅持沒有撞人,媽媽為此悶悶不樂,覺也睡不好,她決心將此事弄個明白,于是就報了報警。經民警調查取證后,終于還原了是張某自己不慎摔倒的真相。李同學媽媽迅速將調查情況反饋給了張某家屬。
張某一家也感覺十分不好意思。急忙向李同學及家人道謝并致歉,并將李鶴家支付的所有醫(yī)藥費進行了退還。
6月8日,井陘交警在給李同學學校送感謝信時,正好碰到了來送李同學上學的媽媽??吹竭@封感謝信,媽媽一把將被自己責打過的女兒抱在懷里,媽媽哭了、女兒也哭了。
不知為什么,看到媽媽把女兒抱在懷里的那一刻,我心里也是酸酸的。在媽媽的堅持下,總算是還了女兒清白,可令我擔心的是,如果媽媽不堅持調查取證結果又會是怎樣?難道那位張某就不知道是自己不慎摔倒的嗎?
如果不是媽媽報警,警方調查取證得到事實真相,張某及其家人會有感謝、道歉并退還醫(yī)藥費嗎?雖然這件事看似得到了圓滿的解決,但其反應出某些問題卻不免令人心寒。
一、在某些大人們的眼里,似乎孩子犯了錯就一定會說謊,理由是因為害怕被大人們批評或毆打。所以當孩子們“犯了錯”,很少有大人們去耐心了解孩子的內心想法和事實真相。李同學是誠實的,雖然平時有些調皮,但在大是大非面前她卻比某些成年人做的都好。也正是因為孩子一味的堅持,媽媽才發(fā)覺事情蹊蹺,才終于相信女兒想去把事情搞清楚。
二、張某自己摔倒后,并沒有感謝李同學和路人給予的幫助,反而“大隊人馬”追到李同學家里去要個“說法”,很明顯是認為小孩子好欺負。而李同學媽媽跑到醫(yī)院又是買東西又是支付醫(yī)藥費,在張某及其家人看來這都是理所應當,可能張某的心里一丁點愧疚都沒有。但“好景不長”,李同學媽媽報警了,公安機關調查取證了解到了真相。
“受害人”張某覺得在這樣訛人恐怕要負法律責任(也或許是良心發(fā)現(xiàn)),這才又是感謝、又是道歉、又是退還醫(yī)藥費。那如果公安機關不介入,張某會不會一直這樣訛下去?我們總在爭論“看到人摔倒了該不該扶”的問題,其實不是我們不想扶、也不是我們缺少善意、沒有覺悟,而是某些人人性的丑惡確實讓我們這些善良的人心有余悸。
一個12歲女孩扶起摔倒的婦女本來是好事,本該被表揚和獎勵,但她換來的卻是被外人冤枉、被自己媽媽責罵。試想:如果孩子不堅持自己的想法,如果警方不介入,結果又會是怎樣?以后遇到相同狀況,孩子會不會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了呢?孩子那顆純真、善良心需要保護,大家說是不是這個理兒?(文中圖片來自網絡,侵刪?。?/p>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母親去世10年沒報警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母親去世10年沒報警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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