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guān)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guān)于女孩去廣西后失聯(lián)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guān)介紹女孩去廣西后失聯(lián)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 廣西女子去前夫處給兒子過生日后失蹤已經(jīng)1個月,正常嗎?
- 廣西女子到玉林前夫家給孩子過生日失聯(lián)一月多,她該不該單獨去?
- 桂林28歲女教師離奇失聯(lián)至今,現(xiàn)在到底啥情況了?生還是死?
廣西女子去前夫處給兒子過生日后失蹤已經(jīng)1個月,正常嗎?
感謝邀請
廣西女子去前夫處給兒子過生日后失蹤已經(jīng)1個月,正常嗎?
題主問題的核心是廣西女子去前夫處給兒子過生日后失蹤1個月,正常嗎?當然是不正常的,最近一段時間這樣的事情確實太多了,比如杭州。許某老婆失蹤,報警之后,自己裝作是若無其事,最后在化糞池找到尸體碎塊,最后許某承認了殺害老婆分尸的經(jīng)過。
而且在江蘇,一女孩被男友跟蹤,而男友在云南邊境縣城殺害女友,然后埋尸,最后若無其事的趕回來,而且對女孩父母說是因為吵架,而且說各種聯(lián)系方式都聯(lián)系不上,最后經(jīng)過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是男孩和自己的小伙伴,三個人所為。
而這次廣西女子大概情況如下。
8月21日梧州市民楊先生對媒體稱,他的姐姐從7月14日晚失聯(lián)至今,手機一直處于無法接通狀態(tài)。唯一能確定的是,姐姐最后行蹤是在前夫家中。
事情的大概就是在7月14日,他的姐姐楊某失蹤了,最后一次聯(lián)系是在在7月14日晚7時,打電話給母親讓拿快遞,到了晚上十點之后,他的姐姐就聯(lián)系不上了。
楊某和自己的丈夫在今年1月份離婚,兩個孩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都是給了丈夫。7月14日楊某,前往玉林市玉州區(qū)城西街道林村,提前一天到前夫家中陪孩子過生日。7月15日,我們?nèi)チ执逶儐枺⒆诱f晚上睡醒過一次,當時就不見媽媽了?!睏钕壬f,姐姐的手機一直無法打通,但微信還在使用,“偶爾回兩句,感覺不是本人”。
不正常的地方。根據(jù)楊某的家人反映說,她的微信還一直在用,但是因為只有小學文化,所以平時更多是發(fā)語音,但是在“失聯(lián)后,都是用文字回復,我們讓對方用語音說話,卻不見回應,最近發(fā)一些朋友圈消息和圖片,把親友屏蔽了?!?/u>
7月17日,楊家人到當?shù)剌爡^(qū)派出所報案,至今沒有音訊。雖然有懷疑楊某之前丈夫,但是前夫陳某表示,我三更半夜才回到家,進房間睡覺,第二天醒來不見她,然后就送孩子去上學”。
個人的觀點和看法:
我一直覺得的這些事情,實際和他的丈夫有些關(guān)系,關(guān)鍵是人不見了,無緣無故的消失,而且根據(jù)情況來看,7點還讓母親幫收快遞,基本上可以確定是當晚上不會回去了,而且大晚上的,從梧州到玉林路程基本上200公里左右,開車在2個小時,一般的話,2個半小時,所以從道理上來說,人實際就是在前夫見里面失蹤的,所以我們覺得有必要著重查一下前夫的行為。
回答完畢
歡迎留言發(fā)表不同的看法和想法:
廣西女子到玉林前夫家給孩子過生日失聯(lián)一月多,她該不該單獨去?
楊永蘭去前夫家給孩子過生日,她真不應該自己單獨去!當晚無故失蹤,至今一個多月了仍然沒有音信。她很可能已經(jīng)被害了。所以我認為,她根本就不應該去。就是去,也不該一人去,更不應該在那里過夜。大家想想,她與前夫陳某共同生活兩三年,又不是不知道前夫是什么樣的人,一個人去,大有飛蛾撲火的味道。
一、與前夫陳某今年1月份離婚,關(guān)系仍未緩和,這說明還存在矛盾。7月份孩子生日,去給孩子過生日。沒有關(guān)云長大刀赴會那能力就不應該去,況且這生日過不過無所謂。已經(jīng)不再是那里的女主人了,就算是女主人你又怎樣,來女士不就是典型的例子嗎?況且見到前夫陳某會很尷尬,到時候一旦舊矛盾再引發(fā)新矛盾,必然處于劣勢地位。
二、知道前夫陳某沒錢,賭博,喝酒,有家暴,還獨自一人前往,一旦一句話說不好,必然發(fā)生口角,進而矛盾升級,導致嚴重后果。他賭博輸錢,給你要或者向你借,就這種離婚關(guān)系,你怎么辦?給還是不給?很尷尬很難辦啊!他喝多了酒,發(fā)酒瘋,如果再“家暴”,你怎么辦?做事不三思,不與親人商量,一人獨來獨往,真是很危險。
三、更不應該在那里過夜。去也就去了,看看孩子,何必留下過夜呢?與孩子親不夠,可還有仇人冤家對頭呀!孩子小,保護不了你。這一去,羊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悲哉!
最后,希望警方盡快找到確鑿的證據(jù),將兇手捉拿歸案。
桂林28歲女教師離奇失聯(lián)至今,現(xiàn)在到底啥情況了?生還是死?
2021年5月12日,廣西桂林連降暴雨,河水上漲山洪爆發(fā),當天早上一名28歲的女教師早上起來去學校在半路失蹤,當時在失蹤前半個小時她還給群里面的家長發(fā)信息說,讓家長送孩子上學要注意,如果水太大不安全就不要送了,直接用手機跟老師請假就可以,發(fā)完這條信息后,這名老師失蹤。
后來救援展開后判斷很有可能她被山洪沖走了,于是進行了搜救行動,最終在和里面找到了她的電動車跟雨衣,在后來幾天他們又從河里面挖出來了這名年輕老師的手機,但是卻是一直找不到尸體,就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尸的狀態(tài),家屬非常的著急,搜救工作持續(xù)進行了將近十天的時間一直沒有結(jié)果。
家屬在得到手機后并沒有開機,而是用風筒把手機吹干了才嘗試開機,竟然可以成功的開機,家屬們從手機中發(fā)現(xiàn)一些奇怪的現(xiàn)象,那就是認為在老師失蹤后,她的手機還在有人使用,手機相冊有失蹤后時間段的截圖,還有就是顯示過失蹤后她的手機還充過電,同時這部手機有過兩次定位,兩次定位不在同一個地方。
家屬認為如果被水沖走,那么手機怎么還能進行兩次地點不一樣的定位,定位位置偏差幾十差不多一百多米左右,而且手機有過充電的情況,同時失蹤后手機還有一些截圖,這一系列反常的情況,家屬懷疑這起失蹤案件有可能是刑事案件,所以到派出所報警,但是派出所并沒有立案,同時回應了家屬認為失蹤后還在使用的說法不屬實。
對于這個事情,現(xiàn)在失蹤的女老師活不見人死不見尸,遺落的東西倒是找到了,雨衣電動車還有手機這些,都是從和里面打撈上來的,這些都是非常符合被山洪沖走意外遇難的特點,而且也并沒有證據(jù)證明這個事情是刑事案件,不過沒有找到尸體這個就非常的奇怪,正常來說尸體一般死亡后在水中一兩天就會浮上來,但是三個月過去了都沒有找到尸體。
這有點不符合常理,但是如果說平常落水說尸體長時間找不到,沒有看到浮起來說奇怪可以理解,但是山洪爆發(fā)這種事情,河里水流量大,夾雜著各種東西 ,比如說木頭,比如說石頭跟泥沙,一個活人被沖走,這種山洪當中還有可能會被泥沙掩埋,所以這也是為什么沒有找到尸體,沒有看到尸體浮起來的原因之一。
當然家屬懷疑是不是刑事案件,這個其實可以理解,畢竟自己家孩子失蹤了,完全沒有一丁點消息,家人著急難過這個是正常的,同時會把任何可能性都考慮進去,基本上就是既然被洪水沖走沒有找到尸體,那么會想有沒有可能人發(fā)生其他意外情況,比如說有人故意制造落水的假象迷惑他人,掩蓋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家屬其實有可能這樣想。
所以對于手機這個重要的物品進行了仔細的檢查,發(fā)現(xiàn)了覺得一些不太正常的地方,家屬會結(jié)合一些自己認為的想法進去去判斷自己孩子是不是被人謀害的這種可能性,被否定了這種可能性,這種主要是覺得沒有證據(jù)證明謀害這種事情,同時各種證據(jù)都證明最有可能的是意外被洪水走,當然這些具體怎么樣,這個其實并沒有誰能解釋清楚。
當然了既然過去了那么多天,女老師的手機以及其他一些物品都被找到了,但是沒有找到尸體或者活人,從河道里面找到的物品離開,生還的可能性其實已經(jīng)不大,甚至可以說基本上已經(jīng)不可能回來,只是現(xiàn)在家屬懷疑不是意外被洪水沖走,懷疑有可能是謀害這種刑事案件,家屬也有可能已經(jīng)覺得兇多吉少,只是想找到尸體還想確認到底是意外還是謀害,而警方認定是意外被洪水沖走不存在謀害這種刑事案件,對與錯誰又知道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女孩去廣西后失聯(lián)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guān)于女孩去廣西后失聯(lián)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還沒有評論,來說兩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