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HR反對穿短裙被解雇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HR反對穿短裙被解雇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長沙女子20秒順走平和堂專柜3000元裙子,店員將其網絡曝光或被開除, 你怎么看?
這就是我常說的“每件事都有基本的準則、規(guī)則”,不可超出這個界限;否則,彼此都難受。
從店員的角度,值得理解,但不可贊同;每個人就職某職位,就已不是“私人行為”;每一舉動,都應以“大局”為重,符合公司利益立場,并思考自己在職的每個行為舉止是否會損害“大局”,而不是“任性”。因為,你拿的是薪資,而不是“江湖補貼”。
當店員曝光,就已不是“個人行為”,而是公司授意,這是兩個概念;或許這么一件看似平常、義氣的形式,會給公司帶來很多麻煩。
正確的做法,應上程公司,得到明確的處理授權,再做下一步,這樣不僅避免了“被辭退”的風險,也突出了自己的職業(yè)素養(yǎng)。如果公司并沒有明確的處理,也應受到“工作失職”處罰,這很公平。因為,你拿的是薪資,應該保證工作效率及安全度。
從這個事件,也能看出店員的社會經歷、職場經歷不足,公司應在這方向正視、并培訓。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HR反對穿短裙被解雇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HR反對穿短裙被解雇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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